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和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國家質檢總局對國內生產的日用消費品、建筑裝飾裝修材料、食品、農業生產資料、工業生產資料等26類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,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。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廣東等9個省、直轄市77家企業生產的77種潛水電泵產品。
本次抽查依據《農林拖拉機和機械 安全技術要求 第8部分:排灌泵和泵機組》GB10395.8-2006等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,對潛水電泵產品的過載保護、接地措施、絕緣電阻、電泵引出電纜、定子繞組耐電壓、效率、規定點流量與揚程、功率因數、定子溫升限值、電機內腔水(氣)壓試驗、安全標志、使用說明書安全內容、標志/標牌牢固性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現有3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,涉及到定子繞組耐電壓、絕緣電阻、效率、規定點流量與揚程、電泵引出電纜、標志/標牌牢固性項目。